|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28 |
| 文号 | 24 | 标题 | 关于毛韩伟工伤认定结论公告 |
关于毛韩伟工伤认定结论公告
石河子市小巴郎驿栈餐饮农家院:
毛韩伟于2025年9月11日向我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后于2025年11月17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伤认字[2025]883号)。现因我局采取邮寄、直接、留置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该文书,现依法予以公告《认定工伤决定书》(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伤认字[2025]88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我局联系方式:0993-2615215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党政服务中心西副楼1楼20125号
附件:《认定工伤决定书》(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伤认字[2025]883号)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