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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
| 文号 | 2025 | 标题 | 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石河子市智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的劳动争议仲裁开庭送达公告 |
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向石河子市智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的劳动争议仲裁开庭送达公告
石河子市智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金锋诉你单位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北野监狱关于社会保险争议案件(八师劳人仲案字〔2026〕第60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本委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16:00在八师石河子市综治中心三楼二号仲裁庭依法开庭审理,若单位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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