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31 |
| 文号 | 2025 | 标题 | 关于受理肖健等7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
关于受理肖健等7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肖健等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对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申请人:一四二团
受伤职工:肖健,工作岗位:工作人员,申请时间:2025年12月19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23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1月10日21时20分左右,肖健在工作时右上肢不慎受伤,经医院诊断为:胸右侧肩关节冈上肌止点撕裂等。
二、申请人:石河子市鑫昌盛农机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李拥军,工作岗位:钳工,申请时间:2025年12月26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31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2月9日12时左右,李拥军在车间工作时手被机器压伤,经医院诊断为:开放性指骨骨折。
三、申请人:华芳石河子纺织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阿地力·阿布力孜,工作岗位:机工,申请时间:2025年12月29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31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2月13日18时10分左右,阿地力·阿布力孜在车间工作时手部不慎被打伤,经医院诊断为:开放性指骨骨折等。
四、申请人:石河子润天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受伤职工:于成,工作岗位:土建工,申请时间:2025年12月29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31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8月9日,于成在南区石河子大学二期三标段土建班组作业工作时不慎掉入管道检查井中,经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胸椎骨折等。
五、申请人:石河子市城投天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肖金梅,工作岗位:厨工,申请时间:2025年12月29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31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2月18日17时30分左右,肖金梅在总场一中食堂工作时感到身体不适,经学校领导送医院后,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
六、申请人:石河子市城投天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王疆,工作岗位:厨师,申请时间:2025年12月29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31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2月18日16时30分左右,王疆驾驶电动车通过路口时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单位提供情况说明,王疆是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王疆经医院诊断为股骨粗隆间骨折等。
七、申请人:马由奴四
受伤职工:马由奴四,工作岗位:农民工,申请时间:2025年12月29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31日。
申请人自述:2024年10月26日,马由奴四在工作时不慎摔伤,经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肺挫伤等。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4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3-2615215
举报邮箱:1272447869@qq.com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