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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6 |
| 文号 | 石医保处字〔2024〕第3号 | 标题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3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3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3
案件名称:石河子市城东医院挂床住院、串换收费、过度检查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石医保处字〔2024〕第3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石河子市城东医院第八师石河子市总医院城东分院、石河子市第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执法部门:八师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2024年7月1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2024年5月20日,师市医保局接到兵团医保局举报线索转办函及大数据反欺诈平台推送的疑点数据,于5月22日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最终查实该医院存在挂床住院、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325292.7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师市医保局责令该医院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做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挂床住院、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的违规费用325292.7元;
2.对挂床住院行为处以违规金额1.9倍罚款,对串换诊疗项目、过度检查行为处以违规金额1.45倍罚款,罚款金额合计480374.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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