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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4

2024/07/26 1.4w 阅读 102 点赞
索引号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7-26
文号 石医保处字〔2024〕第4号 标题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4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4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案件名称:韩金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石医保处字〔2024〕第4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韩金梅

执法部门:八师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2024年7月2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144社保分局办理死亡人员待遇时,发现齐兆才死亡后仍有门诊费用结算,将此情况报告医保局。医保局展开调查,查实齐兆才于2022年10月24日死亡,2022年11月7日-2022年12月13日期间,韩金梅冒用齐兆才身份信息结算门诊药品费用6次,总费用1489.54元,报销1469.9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兵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师市医保局责令韩金梅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做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回违规金额1469.98元;2.处以违规金额3倍的罚款,罚款金额4409.94元;3.暂停6个月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暂停期间发生的所有医药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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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疗保障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