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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18 |
| 文号 | 2024 | 标题 | 关于石河子市柒号庄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开庭书公告 |
关于石河子市柒号庄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开庭书公告
石河子市柒号庄园:
本委受理艾麦尔·麦麦提诉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争议案件(石劳人仲审字[2024]56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二O二四年五月九日下午16:30时在石河子市北四路八师石河子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三楼二号仲裁庭依法开庭审理,若单位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石河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O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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