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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08 |
| 文号 | 2026 | 标题 | 关于受理刘娟等两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
关于受理刘娟等两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刘娟等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对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申请人:石河子市国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石河子站
受伤职工:刘娟,工作岗位:运行值班员,申请时间:2026年1月6日,受理时间:2026年1月7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2月19日2时左右,刘娟在中班下班后从主厂房八米扩建端下楼梯时不慎滑倒,经医院诊断为:腰骶横突骨折。
二、申请人:栾晓玲
受伤职工:李明,工作岗位:驾驶员,申请时间:2026年1月7日,受理时间:2026年1月7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5月21日李明驾驶车辆,执行石河子市恒远通泰物流有限公司安排的运输工作任务,途经新疆和硕县乌什塔拉乡榆树沟加气站服务区时突发疾病死亡。
公示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1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3-2615215
举报邮箱:1272447869@qq.com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