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0001025-266014003-20220624-00014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4 |
| 文号 | 标题 | 八师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师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5年复审期限取消 |
八师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师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5年复审期限取消
师市全体参保人:
为进一步提高师市职工群众门诊医疗保障水平,优化门诊慢性病评估流程,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参照兵团医保门诊慢特病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师市门诊慢特病评估政策调整如下:
取消“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门诊治疗”“儿童白血病”3种门诊特殊疾病、“冠心病”“高血压病2级”“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脑血管病后遗症” “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等5种门诊慢性病复查评估年限的规定。
八师石河子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