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0001005-290002-20240125-00002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
| 文号 | 2024年1月24日 | 标题 | 《八师石河子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八师石河子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4年1月24日,师市科技局印发了《八师石河子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6年,师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八师石河子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暂行)》(师市科发〔2016〕20号),创新券自实施以来,有力推进了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激发了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
为进一步加大师市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规范创新券使用,激发企业、科研单位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根据《八师石河子市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师市办发〔2018〕66号),师市科技局对《八师石河子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暂行)》(师市科发〔2016〕20号)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过程
《办法》的修订,首先分析了原《师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自实施以来的情况,需要修改完善的方向和内容。然后,借鉴参考了疆内外省市的先进经验,起草了《八师石河子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经多次讨论,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管理、支持对象和范围、使用和兑现、监督管理、附则六个章节,共14条。
相较于《师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师市科发〔2016〕20号),调整了以下内容:一是《管理办法》细分为六个章节共14条。二是调整了《管理办法》制定背景和依据。三是修订了科技创新券定义。四是增加了创新券使用和管理原则。五是结合科技体制管理改革要求和师市创新券工作开展实际需要,增设了组织管理章节,明确了科技局管理职责,参照内地省市做法,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创新券日常工作。六是细化了创新券使用范围。七是修改了创新券兑现程序。八是细化了监督管理要求。九是明确原《师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师市科发〔2016〕20号),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