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河子市增设开放共享绿地试点区域的
通告
广大市民群众:
按照《石河子市城市公园绿地共享试点实施方案》(石城管发〔2023〕18号)相关工作部署,2023年我市首批试点开放了明珠湖金沙滩、明珠河(北三至天山段)、西公园城市森林营地三处开放共享绿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获得了群众的高度赞扬。为进一步满足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休闲活动需求,根据城市生态空间质量,结合场地区位、绿地现状等实际因素,我市拟于2026年6月20日起,新增西公园、世纪公园、军垦广场共5处地块(总面积31744.08㎡)为试点开放共享绿地,具体如下。
一、西公园试点绿地
共2处,总面积10861.56㎡,实行年度轮换开放制度
1.东门入口处南侧绿地,面积7373.94㎡;
2.西公园办公室北侧绿地,面积3487.62㎡。
二、明珠公园试点绿地
共2处,总面积9705.12㎡,实行年度轮换开放制度
1.东停车场西侧绿地,面积4736.08㎡;
2.西停车场东侧绿地,面积4969.04㎡。
三、军垦广场试点绿地
共1处,位于军垦广场东南角(北二路北侧、业余体校东侧),面积 11177.4㎡,实行全年固定开放共享。
开放共享绿地主要供市民游客露营休憩,同时可用于举办单位党建、幼儿园亲子活动、企业团建等集体活动。拟在共享绿地上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请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向石河子市园林绿化养护中心履行报备手续。
为保障城市绿地可持续服务群众,打造长效美观、生态宜居的共享绿色空间,营造“城在田中坐、园在城中落、人在景中居” 的现代田园景观,严禁在共享绿地上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吸烟酗酒、明火烧烤、摆摊设点、宠物随地排泄、宠物伤人、喧哗斗殴、损毁绿地植被或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将督促指导管护单位做好卫生保洁、绿地保护、设施维护等日常管护工作;同时根据植物生长周期和特性,实施分区精细化管理,推行地块轮换养护制度,采取阶段性开放、季节性保养等措施均衡绿地踩踏损耗,分区错峰开展绿化补植、水肥养护、设施检修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原有植被长势,保障共享绿地常绿常新,实现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