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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
| 文号 | 师市发〔2025〕33号解读 | 标题 | 关于《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一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拓展项目名录和第三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政策问答解读 |
关于《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一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拓展项目名录和第三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 政策问答解读
关于《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一批师市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拓展项目名录和第三批师市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政策问答解读
一、如何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二、此次评审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健全国家、省、市、县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健全国家、省、市、县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以传承为中心审慎开展推荐认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兵团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暂行) 》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第八师石河子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开展了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一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拓展项目和第三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普查与评审工作。
三、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第一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拓展项目名录和第三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有什么特点?
经自愿申报、行业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评审小组研究、社会公示等流程,共确定了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纳入第六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纳入第一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涵盖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音乐、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四大类别。这些项目突出体现了地域特色,历史悠久、内容详实、传承谱系清晰、特色突出,具有较高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同时,确定了21人纳入第三批师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这些传承人能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四、相较前几批,本次评审有什么亮点?
为确保项目与传承人评审工作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且高效推进,本次评审特制定管理工作方案并组建专业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小组从多维度构建评估体系:在项目评审方面,综合考量分布区域的代表性、历史渊源的厚重性、传承谱系的完整性、重要价值的独特性、存续状态的稳定性以及相关制品或作品的质量水准;针对传承人评审,重点考察传承脉络的清晰性、教徒授艺的实效性、项目保护贡献的显著性,以及进校园、进社区开展传承活动的积极性等要素。这套完善的评审方法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依据与有力保障,成为本次评审工作的突出亮点。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