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0001021-118-20250612-00002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 文号 | 2025 | 标题 | 【政策解读】关于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解读 |
【政策解读】关于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解读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旨在进一步规范统计活动、保障数据质量、强化监督问责,以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修改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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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统计工作需要更精准反映新发展格局下的经济社会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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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统计造假:针对个别地方存在的统计造假、数据失真问题,需从法律层面加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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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标准接轨:借鉴国际统计规范,提升中国统计数据的国际可比性和公信力。
二、核心修改内容与解读
1. 压实数据质量责任
责任主体明确化: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统计质量负总责,统计机构承担直接责任。
新增“终身追责”条款:无论职务变动或退休,对造假行为一追到底。
干预行为禁令:严禁任何组织/个人要求统计机构、人员伪造篡改数据(新增“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经济目标完成责任单位”)。
2. 统计范围扩展
新增统计领域:数字经济(如平台经济、数据要素)、碳排放、民生福祉(就业、收入分配)等。
方法创新:鼓励运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采集数据,提升效率与准确性。
3. 强化统计监督独立性
垂直管理强化:国家统计局可直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减少地方干预。
监督手段升级:推行跨区域交叉检查、统计督察“回头看”,建立统计信用“黑名单”。
4.严惩违法行为
处罚标准提高:企业虚假报送:罚款上限从5万元提高至20万元,情节严重者吊销执照。
公职人员造假: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联合惩戒机制:统计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影响贷款、招投标等。
5. 数据共享与公开
打破“数据孤岛”:政府部门间需共享基础数据,避免重复填报(如市场监管、税务数据互通)。
公开透明化:国民经济运行数据发布时间表提前公示,重大统计信息24小时内权威解读。
6. 保护调查对象权益
隐私保护强化:统计中获取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需加密处理,泄露者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填报减负:精简非必要统计报表,推广“一表通报”平台,企业填报时间压减30%以上。
三、重点影响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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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需规范统计行为,避免“数据政绩”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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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调查对象:需配合真实填报,但权益受更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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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机构:权力增大,但责任同步强化。
四、实施配套措施
1. 制度建设:修订《统计法实施条例》,细化数据质量标准、共享流程发布《数字经济统计核算指南》等10项行业标准。
2. 技术支持:国家统计云平台上线,实现数据“全程留痕、不可篡改”。
3. 专项行动: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重点清查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产值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