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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工信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01 |
| 文号 | 师市规发〔2022〕2号 | 标题 | 关于《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能效提升工作方案》的解读 |
关于《第八师石河子市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能效提升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兵团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实施方案》(兵发改产业发〔2022〕26号)和《八师石河子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师市党发〔2022〕27号),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持续推动工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制定了该方案。
二、工作目标
“十四五”时期,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到2025年,力争电解铝、水泥、电石、烧碱、工业硅、煤制乙二醇等重点行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20%左右。工业节能降耗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基本达到先进水平,工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11条措施和3条保障措施共四个部分。为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实现,重点通过实施先进节能技术攻关以及在铝、硅、水泥、化工行业和重点企业冷却塔水蒸气回收等方面推进节能节水技术改造方式推进制造业绿色升级;在有序推进绿色设计示范试点、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建设绿色园区三个方面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通过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优化能源供给结构;通过加强项目监管严格准入控制增量;通过强化标准引领和加强企业节能管理、实施清单化动态监控和加强工业节能监察等措施建立完善监督服务机制。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支持和加大节能宣传力度三项措施保障《方案》实施。
四、文件要求的执行范围和实施时间
文件执行范围是以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未规定具体实施时间和执行期限,但在工作目标中明确了“十四五”期间需要完成的节能降碳和能效提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