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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石河子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2022/12/15 1.7k 阅读 182 点赞
索引号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22-12-15
文号 标题 八师石河子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八师石河子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八师石河子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社部发〔2021〕102号)《兵团高技能人才支持计划》(兵人社发〔2021〕76)和兵团、师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德才兼备、开拓创新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和带动师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为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结合师市高技能人才现状,特制定本培养计划

一、目标任务

面向师市各类企业、中高职院校或技能大师工作室中的技能人才、技能大师,力争每周期选拔15左右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具备骨干核心作用的中青年技术能手力争每周期评选10个左右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且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师市范围内构建一支层次分明、有序衔接、梯次合理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队伍。

二、培养对象

(一)师市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中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技能大师工作室中的技能人才。

(二)师市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中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技能大师

三、主要内容

师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包括2项目,即:师市技术能手培养项目、师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每个项目周期均为3年。项目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附件2。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牵头,会同师市总工会师市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各企业、中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要积极参与,结合实际情况,负责本行业单位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培养、跟踪管理和联络服务等相关工作。

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师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经费保障机制,所需经费从师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使用范围参照《八师石河子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执行。

)建立工作机制。师市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逐步建立上下贯通、相互衔接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体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健全分层次、多渠道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机制。

加大培养力度。给予每名技术能手每年1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给予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到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研修,参加各类技能大赛等费用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性作用,带动行业、企业和社会等多方面加大投入,鼓励高技能人才所在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资金投入。

)加大使用力度。各用人单位要在岗位聘任、考核评价、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政策咨询、重大项目论证、重大科研计划和标准制定、重点工程建设等;积极组织高技能人才参加各类专家服务基层实践活动,引导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一线中建功立业,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

)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高技能人才及其团队的突出业绩和重要贡献。树立先进典型,打造工作品牌,增强成就感和责任感,激发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政策解释和具体实施工作。

附件:1.八师石河子市技术能手项目实施方案

2.八师石河子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八师石河子市技术能手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面向师市各类企业、中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技能大师工作室中的技能人才,每周期选拔15左右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具有骨干核心作用的中青年技术能手。

二、评选标准

具有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的生产服务一线在职技术工人、职业院校在职实训教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技术革新、工艺改良中贡献突出,并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2.创造和总结出先进操作方法,在师市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3.为师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作出贡献。

同等条件下,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技能人才可优先推荐。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兵团技术能手”、“兵团优秀高技能人才”等称号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不再评选。

三、支持政策

获得“八师石河子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培养周期为3年,培养期内每人给予每年1万元项目资助经费

四、申报及认定

(一)申报。申报技术能手应当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

1.《八师石河子市技术能手申报表》;

2.所在用人单位的推荐报告;

3.申报人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4.佐证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发明专利、荣誉奖励、技术成果等证明材料。

(二)评审。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认定技术能手名单。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公示。认定结果在石河子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师市总工会等单位发文公布并予以资助。同时抄送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监管机制

为加强和规范“八师石河子市技术能手”的评选和认定,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核查申报人的资格及履职情况,对未能履行职责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其“八师石河子市技术能手”称号,涉及资助经费予以追回。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2:

八师石河子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师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大、中型企业、行业协会、研发中心、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为主要载体,由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衔,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

(一)目标。通过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基本形成覆盖重点行业、特色行业的技能传承与推广网络。并以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动就业创业群体,展示石河子餐饮、旅游、文化、经济、科技、医疗、商贸等领域技术技能水平,不断增强石河子在天山北坡区域的影响力。

(二)任务。建立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服务网络,探索依托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径、新模式。以每3年为一个培养周期评选一次,每周期10左右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期内给予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2万元项目资助经费

二、功能定位

(一)技术攻关。立足企业,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推动师市大中型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二)技艺传承。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传授技艺,为企业和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科技研发。开展新技术开发、试点推广和课题研究、培训设备研发,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

(四)技术交流。开展技术交流,加快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五)建设项目。剪纸、书法、景泰蓝、绘画、手工地毯、搪艺、陶艺、泥塑等非物质文化,凉皮、糖葫芦、特色美食等餐饮文化,保健按摩、针灸、美容、美发、服装缝纫、摄影、抖音、电商、电工、电焊、木工、汽车维修酿酒等技能工作室(可补充完善)。

三、设立方式

(一)申办单位单独设立。

(二)申办单位通过合作方式共同设立。

四、设立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基本条件

技能大师应是其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综合素质高、业内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具有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3.获得“兵团职业技能大赛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

4.获得中国、自治区、兵团工艺美术大师的称号的技能人才;

5.具有技师以上(含技师)职业资格,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二)具有较为完备的保障体系

1.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并签署工作合同;创新运作机制,对工作有贡献的技能大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培养技能人才、授艺带徒的技能大师给予一定的报酬,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作用;

2.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

3.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管理和经费支持;

4.申办单位通过校企合作与院校联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合作方有完善的合作制度。

(三)具有具体的带动项目

1.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

2.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兵团、师市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的项目;

3.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五、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

设立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包括:

1.《八师石河子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办报告: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八师石河子市+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师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已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兵团级及师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申办单位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认定提出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公示。通过评审认定的,认定结果在石河子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资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师市总工会等单位发文公布并予以资助。同时抄送师市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授牌。由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并颁授八师石河子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

六、项目产出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定期开展活动。

  (二)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运作规范。

  (三)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年均为企业或社会培养6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四)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及时总结推广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和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

七、考核评估

实行年度考评制度。按照项目产出的要求,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未能履行职责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其称号。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考评结果可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等级。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并收回牌匾;对考核优秀的,加大扶持力度。

(三)为加强和规范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因故不再开展相应工作的,应书面提交注销申请,经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后交回牌匾。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备案逾期6个月以上,或存在违法违规、无法正常经营等不适合继续承担人才培训载体功能情形的,由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撤销并收回牌匾。

(四)考评结果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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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