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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旅游民宿奖补办法》的通知

2024/05/08 3.3k 阅读 117 点赞
索引号 650001001-273001-20240508-00001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5-08
文号 师市发〔2024〕19号 标题 师市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旅游民宿奖补办法》的通知

师市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旅游民宿奖补办法》的通知

师市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旅游民宿

奖补办法》的通知

各团场,管委会,机关各委、办、局,北泉镇、石河子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院(校),企业,驻石各单位:

八师石河子市旅游民宿奖补办法》已经八师行政常务会议暨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八师石河子市旅游民宿奖补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师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旅游住宿接待能力,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民宿是指符合《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文件要求,以旅游经营方式提供餐饮住宿的接待场所。

第三条 旅游民宿创建需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DB43/T2361—2022)、《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GB/T39000-2020)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二章等级旅游民宿创建申报

第四条等级旅游民宿的评定由团场、镇街、师市文体广旅局分别进行初审、推荐工作,由兵团文体广旅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定并公布结果。

第五条拟申报等级旅游民宿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特种行业从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等法律法规规定,且取得相应证明,企业申报年度内未受行政处罚。

第六条 等级旅游民宿品牌申报工作按年度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一)旅游民宿企业向属地团场、镇街提出申请(具体模板见附件1)。

(二)团场、镇街对民宿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由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师市文体广旅局。

(三)师市文体广旅局会同师市城管局、公安局等行业管理部门向兵团文体广旅局推荐申报名单,由兵团文体广旅局组织评定,结果公示后,对企业进行授牌。

第三章  等级旅游民宿奖励政策

第七条等级旅游民宿培育奖励。对新创建命名的全国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奖补,兵团分别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师市参照兵团奖补标准奖补,分别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师市配套奖补金额分三年兑现,比例为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奖补资格及金额由师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会议当年认定并公布,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终止当年及后续奖补资金的发放。

第八条品牌连锁奖励。获评全国等级旅游民宿的企业,通过连锁、加盟、合资等模式,在师市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开办连锁民宿的,每新设立一家,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可以和第七条同时享受。

第九条 集聚发展奖励。鼓励有条件的连队(村)发展旅游宿集。通过统一规划、统筹配套、统一标准、联动开发、业态互补打造民宿集聚区。鼓励连队(村)开展闲置农房流转,成片流转10户以上且床位30张以上开办民宿的,在师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会议认定并公布的旅游民宿集聚区,一次性给予属地团场、镇街3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需用于集聚区内旅游民宿产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条持续经营奖励。获评全国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授牌3年后可申请进行等级复核。由师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会议认定并公布通过复核的企业名单,可按等级分别获得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一条 等级旅游民宿奖补资金申报(附件2)按年度计划开展,具体流程如下:师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4月组织上一年度被命名民宿的奖补申报工作,6月底开始集中公示,7月底前将资金兑现到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享受过相关资金支持的,不重复享受本办法同类型的奖励。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师市文体广旅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等级旅游民宿联审申报资料模板

2.等级旅游民宿奖补资金申请表


附件1

等级旅游民宿联审申报资料模板

项目申报方案模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项目单位可按照以下模板梳理申报资料,申请初审。

1.项目名称及建设经营方基本情况。

2.经营主体及与村(连队)集体利益联结机制。

3.项目土地概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和风貌导则,规划矢量数据核对情况;集体建设用地构成情况)。

4.项目设计方案,包括总平面图、建筑面积、院落分布、施工设计图、抗震节能设计、消防安全设计、废弃物排放设计等方面内容。

5.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改扩建手续、取水规划及水影响评价。

6.项目开发主题(设计理念、经营主题及特色、经营设想和目标客户定位等)。

7.项目投资计划(总投资额、盈利模式和盈利测算)。

8.项目建设计划(建设周期)。

9.等级旅游民宿评定申请报告及“四证一书”资料。

附件2

等级旅游民宿奖补资金申请表

企业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经费项目

预算(万元)

属地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师市文体广旅局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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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