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促进水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根据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兵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兵水发〔2021〕69号)及《兵团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兵团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兵发改价格发〔2021〕290号)精神,水利局联合发改委形成《关于调整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8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发改委。
传真:0993-2016227 邮箱:2683480882@qq.com
附件:关于调整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