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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23 |
| 文号 | 石劳人仲裁字[2023]241号 | 标题 | 关于石河子市秀尚印象主题餐厅的公示 |
关于石河子市秀尚印象主题餐厅的公示
石河子市秀尚印象主题餐厅:
本委受理喻上勇诉你单位关于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石劳人仲裁字[2023]241号裁决书,裁决如下:石河子市秀尚印象主题餐厅支付喻上勇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6日期间工资14379.31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有证据证明此裁决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未申请撤销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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