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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河子市元泰合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4/10/09 1.3k 阅读 314 点赞
索引号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4-10-09
文号 2024 标题 关于石河子市元泰合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告

关于石河子市元泰合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告

石河子市元泰合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秋慧诉你的劳动争议案(师市劳人仲案字[2024]837号),王秋慧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时30分在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北四东路13-5号,信访联合接待中心二楼207。

联系人:苏小曼    联系电话:0993-2013767 、18799291011

                           第八师石河子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阅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