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10 |
| 文号 | 2025 | 标题 | 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石河子康明医院) |
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石河子康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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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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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日期:2025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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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作出处罚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 |
本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 其他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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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石河子康明医院未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未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罚款2000元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石人社监罚字〔2025〕第013号 |
被处罚人名称:石河子康明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60800MJY153091P 法定代表人姓名:郭文英处罚生效期:202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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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丁华磊联系电话:09932069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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