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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26 |
| 文号 | 2025 | 标题 | 关于1个项目拟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注销专用账户的公示 |
关于1个项目拟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注销专用账户的公示
由石河子市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新疆泰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新疆鹏富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第八师石河子市35小区公园里建设项目,该工程于2023年9月10日开工,2025年4月13日竣工验收。于2023年10月20日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4万元,农民工工资3879.00万元已足额发放至每位农民工工资卡上,我单位承诺该项目工程款9308.97万元,劳务费389.00万元及农民工工资均已结算支付完毕。现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4万元。即日起公示30日(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6日)。
如有拖欠工资的情况,请于7日内与我单位联系(江嘉晟:15109931231)。也可向师市人社局或师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0993-2024020)。
新疆泰顶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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