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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 文号 | 2025 | 标题 | 关于拟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注销专用账户的公示 |
关于拟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注销专用账户的公示
由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新建,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石河子开发区瑞缘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2022年度防洪治理项目-施工第四标段,工程于2022年11月1日开工,到2023年5月15日竣工验收,于2023年03月31日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该项目保证金以保证保险形式代替,保费0.5376万元对应13.44万元保证金),农民工工资134.53万元已足额发放至每位农民工工资卡上,现拟注销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账户名: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玛纳斯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段2022年度防洪治理项目-施工第四标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帐号:107094090723),即日起公示30日(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10月04日)。
如有拖欠工资的情况,请于7日内与我单位联系(负责人陈谦之、电话19190596725)或向第八师石河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0993-2024020)。
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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