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05 |
| 文号 | 2025 | 标题 | 关于受理马白克力等七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
关于受理马白克力等七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马白克力等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对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申请人:山东圣邦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受伤职工:马白克力,工作岗位:操作工,申请时间:2025年12月3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5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1月14日2时30分左右,马白克力上班时不慎踢到物料导致左足受伤,后自行前往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左足损伤、左足第一趾骨骨折、左足趾关节肿胀。
二、申请人:石河子大学
受伤职工:塔依尔·库尔班,工作岗位:白案技师,申请时间:2025年12月3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5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1月6日19时00分左右,塔依尔·库尔班在参加学校组织篮球赛比赛过程中因碰撞摔倒,感觉胸口剧烈疼痛,回家休养几天后仍觉疼痛难忍遂前往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诊断为:胸部损伤、肋骨骨折。
三、申请人:马胜利
受伤职工:马胜利,工作岗位:工人,申请时间:2025年12月3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5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0月8日10时00分左右,马胜利在棉花加工厂工作时右手不慎碰到刺辊,致使右手受伤,随后被张勇送至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诊断为:手指开放性损伤。
四、申请人:新疆天智辰业化工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曹伟,工作岗位:操作工,申请时间:2025年12月4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5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1月12日11时30分左右,曹伟在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培训时不慎崴伤左脚,随后由公司送往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诊断为跖骨骨折。
五、申请人: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伤职工:刘惠群,工作岗位:专业监理工程师,申请时间:2025年12月4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5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1月29日16时30分左右,刘惠群在开完调度会后走出办公室几米就突然晕倒,随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抢救,经抢救无效,确定死亡。
六、申请人:唐立润
受伤职工:唐立润,工作岗位:水电工,申请时间:2025年12月4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5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0月8日13时14分左右,唐立润在新疆华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工作时角磨机故障导致右脚受伤,随后由工友将其送往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诊断为:下肢损伤、趾骨骨折。
六、申请人:于凯
受伤职工:于凯,工作岗位:运营工,申请时间:2025年12月4日,受理时间:2025年12月5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8月21日,于凯在工作时因搬重物扭伤腰部,下班后因疼痛加剧自行前往石河子市人民医院就诊,诊断为:腰部扭伤。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9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3-2615215
举报邮箱:1272447869@qq.com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