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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兆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2025/12/16 1.6w 阅读 505 点赞
索引号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5-12-16
文号 2025 标题 江苏兆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江苏兆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填报单位: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日期:2025年12月16日

序号

作出处罚
决定的部门

案件名称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

本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 其他相关信息

1

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兆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张某某等273人工资4799852元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拒不履行工资支付 责任

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19900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社监罚字〔2025〕第036

被处罚人名称:江苏兆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1YQYNX0N

法定代表人姓名:孙宇

处罚生效期:20251211日

填表人: 丁华磊联系电话:09932069055

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填报单位: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日期:2025年12月16日

序号

作出处罚
决定的部门

案件名称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文号

本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 其他相关信息

1

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兆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张某某等273人工资4799852元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拒不履行工资支付 责任

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拒不改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罚款19900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人社监罚字〔2025〕第036

被处罚人名称:江苏兆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1YQYNX0N

法定代表人姓名:孙宇

处罚生效期:20251211日

填表人: 丁华磊联系电话:0993206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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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共服务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