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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 文号 | 2026 | 标题 | 关于受理刘俊海等三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
关于受理刘俊海等三人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工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刘俊海等三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分别对各自事故伤害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申请人:新疆唐成棉业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刘俊海,工作岗位:库管员,申请时间:2026年2月27日,受理时间:2026年2月28日。
申请人自述:刘俊海2026年2月11日9时10分在公司内二厂门口摔倒受伤,经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腕三角骨骨折。
二、申请人:石河子殡葬服务中心
受伤职工:王志刚,工作岗位:驾驶员,申请时间:2026年2月27日,受理时间:2026年2月28日。
申请人自述:2026年2月13日10时30分左右,王志刚在单位车库内摔倒受伤,经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诊断为髌骨骨折。
三、申请人:石河子市赛运装卸搬运有限公司
受伤职工:李积荣,工作岗位:杂工,申请时间:2026年2月27日,受理时间:2026年2月28日。
申请人自述:2025年11月30日9时左右,李积荣根据工作安排,骑自行车去查看物料倾倒情况,途中不慎摔倒受伤,经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诊断为有外踝骨折,腓骨近端骨折,肋骨多发性骨折,锁骨、胸骨骨折等。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4日。有知情人对其事故伤害经过或其他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93-2615215
举报传真:0993-2014006
举报邮箱:1272447869@qq.com
第八师石河子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