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1-19 |
| 文号 | 2023 | 标题 | 关于八师石河子市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审情况通报 |
关于八师石河子市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审情况通报
按照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度兵团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职业培训机构年审工作,现将年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情况。2022年各培训机构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班576个,培训学员26370人次(其中技能培训12000人次、专项职业能力9000人次、创业培训4570人次、新型学徒制800人次)。
(二)2022年年审情况。师市共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40家,其中定点培训机构31家,市场化培训机构9家。师市人社局围绕依法办学、规章制度、场地设施、教职工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招生及学员管理、收支收费等7个方面开展年审工作,通过机构自查、年审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依照《兵团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审考核表》、《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年审考核表》、《兵团创业定点培训机构年审考核表》考评内容,对35家机构进行综合评分(5家培训机构逾期未提交年审材料,视为不合格)。
二、年审结果
(一)优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6家)
石河子技师培训学院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富学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业学院
石河子厚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天山铝业职业培训学校
石河子立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良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7家)
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石河子安保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新西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第九师禾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石河子市启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明珠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石河子华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三)合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0家)
石河子宏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石河子建筑行业职工培训中心
石河子理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颐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中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第七师宏源时代安保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市初众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石河子瑞云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石河子市启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市引领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市智瑞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市星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乌鲁木齐君帮惠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市华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石河子市康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市华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石河子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石河子天恒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市特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四)不合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7家)
石河子新希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军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石河子天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天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市育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石河子市智诚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三、存在的问题
(一)7家培训机构年审不合格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人社发〔2019〕49号)第七条规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能够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200人;第十一条规定:连续两年未开展培训、年审不合格的定点培训机构,将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2022年度未开展培训工作定点培训机构2家,分别为石河子新希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石河子军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未提交年审资料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5家,分别为石河子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石河子天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石河子天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石河子市育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石河子市智诚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二)规章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大部分培训机构规章制度健全,但制度未上墙;二是机构管理不规范,教务、考务、档案管理等岗位存在虚设空设现象;三是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统计报表、数据报送、资金报送等制度未责任到人,制度流于形式;四是业务分工不明确,机构内部业务有交叉无交接,导致各项培训工作滞后。
(三)办学场地及设施设备有待提高
一是部分培训机构存在实操设备数量不达标,设备老旧,培训补贴收入用于购置培训设施设备投入较少;二是个别民办培训机构实习操作场地为租赁教室,空间较狭小,实习场所的安全、消防、卫生等条件需进一步加强。
(四)师资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师资力量薄弱,各职业(工种)师资队伍水平参差不齐,教学方法缺少创新,教授内容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无法更好满足学员就业创业需求;二是机构专职教师少,教学多以兼职教师为主,但兼职教师授课协议签订不规范,缺少兼职教师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三是教务管理缺乏规范性,教学档案管理、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质量评估不规范。
(五)培训机构品牌意识薄弱
一是培训机构办学理念及办学特点不明确,缺少“专、精、特、新”职业培训工种,培训职业工种单一,市场饱和度高;二是新闻报道及培训照片缺失,培训无宣传,就业无报道,实操无照片;三是三产培训规模较小,同时缺乏新职业新工种培训力度,培训创新及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年审优秀、良好及合格的培训机构
年审优秀、良好及合格的33家培训机构要结合2023年民兵大冬训的工作要求,快速开展培训工作,积极对接团场、街道、企业等相关单位,广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提高高技能人才培训占比,对师市亟需的紧缺技能人才加大培训力度,支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稳步推进师市培训工作开展,确保2023年培训任务、培训质量全面达标。
(二)年审未达标的培训机构
年审未达标的7家培训机构应及时进行自查整改工作,撰写自查整改报告,并于2月6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纸质版报送至师市人社局就业岗位开发办,4月21日前完成整改(完成200人培训任务)。整改不达标的培训机构,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取消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各培训机构应认真对照本次年审发现的问题,规范办学行为,落实规章制度,完善基础设施,扩大实训场地,更新实操设备,加大培训设备支出比例,加强教学管理,扩大专职教师、教学管理人员队伍,提高教师素质,提升办学质量。切实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积极为企业提供大量优质的技能型人才,为师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