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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
| 文号 | 2024 | 标题 | 关于申报2024年师市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
关于申报2024年师市就业见习单位的通知
师市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兵团关于促进就业的决策部署,把提升青年就业能力摆在突出位置,师市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具备行业或相关专业代表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度。师市内从事碳基硅基铝基产业研发生产、数字经济、旅游开发、科技服务、科学人文研究、乡村振兴(电商)等企事业单位优先考虑;
2.单位(企业)每年能为两年内全日制未就业大专(含)以上高校毕业生提供符合见习专业要求的管理或技术(技能)岗位20个以上;
3.能积极接收师市人社局派遣的各民族青年。见习期满(或期间)考核合格的见习人员,能主动留用或协助推荐就业。
4.具有良好的见习实践场所和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
5.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见习毕业生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二、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1、单位(企业)的申请报告;
2、《八师石河子市就业见习单位承诺书》(附件1);
3、《八师石河子市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2);
4、《八师石河子市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3);
5、《八师石河子市就业见习单位岗位需求表》(附件4);
6、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单位(企业)见习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等材料;
8、单位(企业)负责见习工作领导和指导老师履历表。
先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确认,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石河子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政策解读
依据兵团就业见习文件精神,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先行向见习生发放不低于2550元/月的补贴(根据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数额),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依据见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政府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按每人每月1700元执行)向就业见习单位拨付补贴,对见习期未满即与见习人员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按在岗时间向见习单位发放,每名见习生享受补贴总数不超过12个月。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申报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9月25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石河子市民中心三楼石河子市人才服务中心K11窗口(每页均需单位用章);纸质材料扫描件需同时发指定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993---2092027
电子邮箱:821928434@qq.com
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