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4-12-13 |
| 文号 | 01 | 标题 | 关于解除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通报 |
关于解除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通报
各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2024年稽核情况,结合各定点医药机构实际,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服务协议,经师市医保中心研究、报医保局审核通过,现决定解除16家医药机构的医保定点资格,名单如下:
1.解除定点的医疗机构(共11家):张应显西医内科诊所、石河子仁和门诊部、张新城西医内科诊所、丁秋廉西医内科诊所、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石河子五洲医院、石河子市11小区第2社区卫生服务站、14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石河子市望月坪小区1社区卫生服务站、石河子市高中学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石河子市新安镇孔祥风西医内科诊所。
2.解除定点的零售药店(共5家):石河子市合美新力药店、石河子市绿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人安医药三十三店、石河子市仁源鑫大药店、石河子市济益堂药店、新疆仁心怀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三十一分店。
特此通报。
师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按照2024年稽核情况,结合各定点医药机构实际,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服务协议,经师市医保中心研究、报医保局审核通过,现决定解除16家医药机构的医保定点资格,名单如下:
1.解除定点的医疗机构(共11家):张应显西医内科诊所、石河子仁和门诊部、张新城西医内科诊所、丁秋廉西医内科诊所、新疆西部合盛硅业有限公司、石河子五洲医院、石河子市11小区第2社区卫生服务站、14小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石河子市望月坪小区1社区卫生服务站、石河子市高中学区社区卫生服务站、石河子市新安镇孔祥风西医内科诊所。
2.解除定点的零售药店(共5家):石河子市合美新力药店、石河子市绿珠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人安医药三十三店、石河子市仁源鑫大药店、石河子市济益堂药店、新疆仁心怀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三十一分店。
特此通报。
师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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