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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024/03/20 1.6w 阅读 361 点赞
索引号 650001003-282002-20240321-00002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4-03-21
文号 2023 标题 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作者: 王宁江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日期:2014-09-16第A02版:新闻纵深

经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近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是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的部署,国务院明确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等重要内容。
   各地各部门的成功实践表明,当前建设联合奖惩机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建立运行高效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需要从以下5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为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供法制保障。奖惩制度作为一种调控手段,必须通过法律法规来体现。《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信用法律法规制度方面的研究,尽快开展《社会信用法》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切实加快信用立法步伐,使信用信息征集、查询、应用、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等有法可依。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条例》,明确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基本内涵、适用范围、具体奖惩措施、地方和部门职责等内容,目前,黑龙江、辽宁、江苏和浙江等地均陆续出台了若干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继续做好《征信业管理条例》配套制度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征信业制度体系。加强对信用基准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的研究,科学评价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关部门不严格执行信用法律法规制度,信用主管部门要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为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供技术支持。应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将管理和服务通过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实现政府系统行政管理和办公业务的信息化、网络化,努力解决政府部门之间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水平不高、重复开发建设、部门内部信息化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推动政务工作的体制创新、结构创新和发展环境创新,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归集和更新政府部门所掌握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提供较好技术支持。加强整体规划,实现协同办公,对政府信息化建设不仅做到办公软件系统的统一,而且还应该是各类监管系统、业务系统、面向社会公众的办事系统和网上服务大厅等平台的统一,实现“一张网、一盘棋”,只有这样才能为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三、强化信用信息公开,为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供便利条件。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对政务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为信用信息的归集、交换和查询提供便利条件。加强信用信息公开方面的研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尤其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优势,发挥群众评议、讨论、批评等作用,完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加强宣传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披露严重失信行为,当前,重点是要披露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失信行为,包括环保违法违规、食品药品安全、拖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欠缴社保资金、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关联交易、部分高管人员失信等突出问题,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
    四、加快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为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供可靠信息来源。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有关要求,强化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应用,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内互联互通。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统一信用指标目录和建设规范。各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本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各地方要加快整合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信用信息,建设区域性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按照“条块结合、互联互通、全国交换”的原则,通过信息化手段,构建全方位、多层次,覆盖全部信用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国所有区域的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从而根本上消除信用信息“孤岛”,为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供证据。
    五、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业,为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供高质量信用产品。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务组织体系。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机制,实现从业资格认定的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信用服务业务规范,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规范发展信用评级市场,提高信用评级行业的整体公信力。借鉴浙江、辽宁等在全省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使用企业信用报告的经验,拓展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加大信用报告在社会治理和市场交易中的应用。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服务产品开放和创新,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产品需求,同时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发债、药品安全、社会组织评价等领域使用信用报告。当务之急,各地各部门应当按照《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对照权力清单确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将行政相对人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作为实施行政审批的参考。
    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完善信息记录和披露机制,运用经济惩戒和道德谴责相结合的方式,弘扬诚信立身、信誉立业的“诚信”精神,营造“守信者路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潜移默化地培育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的经济文化,形成信用有价的经济价值观。
    (作者系浙江省信用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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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