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0001014-327002-20240521-00002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5-21 |
| 文号 | 2024 | 标题 | 《第八师石河子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政策解读 |
《第八师石河子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出台依据
依据兵团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兵团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兵建发〔2024〕13 号)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项目融资需满足五个条件:
一是项目处于在建施工状态(若短期停工,则资金到位后能够马上复工并建设交付);
二是项目须有与融资额度基本匹配的抵押物;
三是项目要确定一家贷款主办银行,并建立贷款资金封闭运行监管制度,确保贷款资金不被挪用;
四是项目预售资金未被抽挪或被抽挪的预售资金已追回;
五是项目要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建设交付计划。
(二)工作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申请——师市住建局汇总——师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研究确定融资白名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河子监管分局推送——师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确认授信。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再伍 0993-2069909
石河子金融监管分局 郭晓娟 0993-262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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