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
政策政策文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阿富汗等10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2022/12/19 1.3w 阅读 164 点赞
索引号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2-12-19
文号 标题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阿富汗等10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阿富汗等10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阿富汗、贝宁共和国、布基纳法索、几内亚比绍共和国、莱索托王国、马拉维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和赞比亚共和国等1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的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其中,98%税目为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附件中税率为0的税目,共计8786个。

阅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