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0001007-299001-20231218-00001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公安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18 |
| 文号 | 无 | 标题 | 关于公示《八师石河子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及《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减免责事项清单》等 相关信息的通知 |
关于公示《八师石河子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及《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减免责事项清单》等 相关信息的通知
关于公示《八师石河子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
及《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减免责事项清单》等相关信息的通知
《八师石河子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师市规发〔2023〕4号)已印发执行。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八师石河子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师市规发〔2023〕4号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减免责事项清单》(见附件:《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减免责事项清单》)。
三、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减免责事项清单政策解释热线电话:交通管理领域2031051;森林公安管理领域2913155。
四、师市投诉举报电话:
1.发改委投诉举报电话:7270772
2.司法局投诉举报电话:2912262
3.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12345;96359
4.纪委投诉举报电话:2014020
5.党委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2069360
6.网信办投诉举报电话:2611091
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8日
师市规发〔2023〕4号关于印发《八师石河子市关于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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