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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2-08-29 |
| 文号 | 2022 | 标题 |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互转业务服务指南 |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互转业务服务指南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企业职工跨省、跨制度就业的,符合以下情况的,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电子社保卡”两种途径办理。
1.在兵团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缴费后,申请将外省(含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兵团;
2.在兵团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申请将外省(含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兵团;
3.在外省(含自治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缴费后,申请将兵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外省(含自治区);
4.在外省(含自治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申请将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外省(含自治区);
一、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申请转移。 登录成功后选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互转。
二、“电子社保卡”线上申请
进入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全国服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互转。
三、服务电话
综合业务管理科 0993-2069715;1999086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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