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
公共服务公共服务

工伤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双重待遇吗?

2022/10/01 1.7w 阅读 334 点赞
索引号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2-10-02
文号 标题 工伤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双重待遇吗?

工伤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双重待遇吗?


案情


邓先生是工伤伤残四级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正在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眼看马上就可以退休了,邓先生却被告知办理退休手续后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停止领取伤残津贴。



那么,工伤职工退休

能享受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金的

双重待遇吗?


分析


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金

是不能重复享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邓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后,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而停止领取伤残津贴。


如果邓先生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来享受的伤残津贴,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阅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共服务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