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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5-09 |
| 文号 | 标题 | 关于公布师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结果的通知 |
关于公布师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培训机构: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9〕49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我局依据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年审结果对现有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了重新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已认定的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师市初、中级职业技能及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创业培训任务,严格按照年度任务指标开展培训。未认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得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
二、各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职业(工种)、等级开展培训。根据市场需求拟增设或减少培训职业(工种)的,需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职业(工种)增减报告。
三、各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兵团、师市有关职业培训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规定申报、使用职业培训补贴。
附件:
第八师石河子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培训职业(工种)目录.xlsx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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