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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 文号 | 2024 | 标题 | 师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表 |
师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表
四川乐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杨江龙等12个班组239人石河子万达广场城市综合体(三期及后续地块)项目(44-4、44-12地块)主体结构工资4189231元。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2023年12月22日,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四川乐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其于收到决定书后2日内支付拖欠的工资4189231元。该文书于12月25日依法送达至该单位。截至2023年12月28日,该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支付。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限届满,经催告仍不履行后,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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