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0001011-316002-20230113-00001 | 分类 | 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
| 文号 | 2023 | 标题 | 人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人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第八师石河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师市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向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补充和规范公开载体、加强基础性建设等,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高效处置网络舆情及领导批示案件。2022年,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接到网络舆情事项4971起,其中国家欠薪平台转办舆情事项3319件,兵团12333转办舆情事项415件,师市12345便民热线平台转办1237起。其中4876件办结,95件正在办理中,案件办结率98%,得到了上级部门和舆情发布人的认可。截止2022年12月底,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共组织召开了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调度会5次,师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160余人参加会议。2.按照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政府公开网信息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2022年累计发布政府信息141条,年度总结报告类1条,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公开信息3条。
(三)公开形式
2022年,我局通过石河子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今日头条、宣传板报、各经办机构咨询服务电话、公共服务频道劳动保障专题节目、报纸、电台联动、举办社会保险及劳动保障权益宣传活动及免费资料发放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1、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师市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的指导下,我局根据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对本部门相关政府公开信息内容进行整理分类,并定期发布公开信息到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局所属单位的相关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整理归类,并全部公开在市政府网站。2、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步伐,我局持续更新和维护“石河子人社”、“八师社保”、“石河子就业创业平台”等微信公众号,并创建了“石河子人社”今日头条账号和抖音短视频账号。在移动互联网上建起政策宣传和舆论导向的新媒体平台。为实现人社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和打造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3、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三家联动专题栏目及时发布重大政府信息,包括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社会保险、长护保险全面启动、社会保险费“减、免、缓”等政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等。4、电话服务及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科室工作电话,提供咨询专线,为公众提供了更便捷的劳动保障服务。全年人社系统各业务科室都能够按照要求认真积极解答群众的问题。5、举办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策宣传活动,免费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资料,传递政策信息。对企业和劳动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培训班,开展农民工维权讲座,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职工技能培训需求调查,帮助企业解决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承接授权及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石河子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企业名单公示、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公示、公告类信息,将重点领域公示信息第一时间推送给广大群众。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以外,全年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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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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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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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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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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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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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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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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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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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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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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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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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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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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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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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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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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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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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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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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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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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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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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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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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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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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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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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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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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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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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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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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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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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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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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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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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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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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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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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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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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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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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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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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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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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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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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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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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
5 |
19 |
19 |
38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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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应对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探索建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工作制度,确保“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推进文件报备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
2、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 2023年工作计划
通过一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提高: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持续将政务公开作为面向群众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抓落实,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结合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多种平台,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